(一)综合审计科职责:
1.根据学校年度工作重点和上级审计部门要求,负责起草本部门工作总结、计划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文件;
2.负责对外联系、宣传及网站建设,并按上级部门要求做好信息及其他材料的上报;
3.负责部门印章管理、收发文管理、会议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审计信息化建设、内部资料管理和归档工作等部门内部事务;
4.负责起草、修订建设工程项目审计方面的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和工作流程;
5.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各类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审核和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对有关的工程结算及工程管理行为进行检查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
6.参与学校基本建设有关活动的审计监督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工程审计项目资料的管理、归档工作;
8.协助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9.参与和配合对学校经济、财务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以及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0.完成校领导及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职责:
1.负责起草、修订有关财务审计方面的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
2.负责组织开展财务收支、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固定资产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
3.负责组织开展校内中层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4.针对学校重点关注的领域或事项,组织实施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5.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对学校科研课题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签(审计);
6负责财务审计项目资料的管理、归档工作;
7.协助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8参与和配合建设工程管理审计;
9.完成校领导及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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