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责任审计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经济责任审计 - 正文

    经济责任审计-被审计领导干部承诺书、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发布人:冯爱兰     发布时间:2026-01-27   浏览次数:

    经济责任审计承诺书

      

    被审计领导干部承诺书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宁德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宁师院〔2020〕17号)等文件,我已向审计组提供了本人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的书面材料,并郑重承诺如下:

    1、向审计组提供的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等有关资料,均真实、完整;

    2、对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要求提供的有关调查、核实材料,本人将按规定时间送交审计组。

     以上承诺,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宁德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宁师院〔2020〕17号)等文件,单位正配合审计组对被审同志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本单位业已提供了被审同志任期内与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相关的全部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本单位所有收入、支出均纳入学校财务处统一核算,不存在账外账和账外小金库;

    3、对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要求提供的有关调查、核实材料,本单位将按规定时间签署完毕,送交审计组。

    对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





    联系我们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35585

    版权所有©宁德师范学院审计处